忘幽处瑾醉华裳:你说房地产这样做对吗
请大家帮帮忙,我会再加分的.
这要看购房合同究竟怎么订的,有没有违约条款以及违约的处理规定,才能说清楚问题.
1.你2005年买的商品房,当时就被开发商出租了,你是知道的,因为合算并且能收租金,你默认了开发商的做法,然后才首付并签了合同.很显然,合同是不可能把出租和租金收入问题写入条款的.你轻信了开发商的口头承诺.
2.房产证和土地证一年以后才办成,一般不构成违约.如果有违约条款,赔偿的金额也很低.
3.关键是房租应该有12个月归你的口头承诺,但结果只同意给2个月.解决的办法当然是先协商.需要把合同的内容仔细看一下,找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依据.另外了解一下与你同时购买的其他人是什么时候交钥匙的,价格怎么样等.如果协商无果,可以向当地消费委(消协)投诉.最后再考虑是不是起诉.因为涉及赔偿的金额不是很大(10个月的房租),还有其他一些麻烦的问题,可以看发展情况再决定..
我建议你不要去和房地产打官司, 因为胜算很小, 你可以想想开发商的势力有多大,而且有地方政府的保护,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,你可以用点小市民的方法去解决,因为本身就是你有理, 所以建议你可以去他们的售楼处闹或是静坐,开发商是最怕这种人了。
完全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,或者就去闹,售楼中心不过你的这小区的房子估计早卖完了,去开发商别的项目去闹去。很管用。
找个上层人士,最好是市级干部出面一说,也可以找城建委的主管领导,要你认识的.房地产连屁都不敢放了.很管用哦!
哇。你不会吧。分数这么多还能加。我对你无语; 了。你那样的。我们其实可以去告啊。要注意。别让房地产的人跑走。。这是首要。可以去请个律师。叫他帮你们打官司。至于是用什么法律嘛。我这个是不太清楚了拉。对不起哦。帮不上你什么忙。要加油哦。祝你早日完成这件事。
一定要去告!像这样的千古冤案,怎能去纵容开发商?不过建议你先给《第7日〉或《首都经济报道〉打个电话,借助媒体的力量,吓吓开发商,如果他还是没反应的话,再用法律武器制裁他!